快递服务业已形成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企业多元共存、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
目前我国快递业内存在着四股力量:一是外资快递企业,主要是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敦豪(DHL)、天地快运(TNT)、高保物流(GLEX)等,这类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雄厚的资金以及发达的全球网络。二是国有快递企业,包括中国邮政(EMS)、民航快递(CAE)、中铁快运(CRE)等,这类企业依靠其背景优势和完善的国内网络而在国内快递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三是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韵达快递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在局部市场站稳脚跟后,已逐步向全国扩张。四是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经营特定区域的同城快递和省内快递业务。
快递法律法规方面。快递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邮政局对其履行监管职能。 国家邮政局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快递服务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新《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
尽管如此,但快递业专门法律条文还严重不足。 融资环境方面。由于快递企业经营设施以租赁为主,主要价值集中在品牌和网络等无形资产,无法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因此,快递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加之国家宏观调控、银根收紧,资金成本高昂,要贷到款项更是难上加难。
Copyright © 2014-2064,www.aixincb.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www.爱心传播.com 京ICP备14059545号-1
扫一扫